發布時間:2022-12-21 09:09:52 發布人:admin
導讀:在日常的工作中,經常會有客戶跟我們咨詢淘寶代運營的相關問題,那么在涉及到淘寶代運營時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吧!案例:某公司為申請網絡域名并對網站進行備案,但該網站被他人惡意注冊使用;再注冊一個新賬號后仍不停止使用網址登錄賬號。在被他人多次假冒,通過該平臺購買了大量假冒網絡域名、偽造網站、惡意廣告鏈接等。非法獲利5萬余元。
1.是否構成犯罪?
我們可以看到,本案的行為人并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利用網絡惡意收集他人信息,進行網絡欺詐等活動,是屬于非法獲取他人網絡虛擬財產的行為。其目的是為了獲取他人支付的費用中包含為網絡虛擬財產分配的費用,屬于利用非法占有目的之下所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而且在案件審判過程中對于本案行為人的行為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印章,構成犯罪的,處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我們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該犯罪屬于嚴重擾亂網絡購物秩序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非法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干擾計算機讀取數據或者干擾網絡安全行為,情節嚴重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審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非法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篡改或者刪除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多次干擾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行為情節嚴重的他人為共同犯罪”。所以本案被告人已經構成了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所以說本案是符合入罪情形的。”因此是不會構成犯罪。但如果涉及到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呢?!一般會涉及到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中第二款的“非法獲取他人個人信息”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為犯罪活動起關鍵作用的行為之一進行犯罪活動而構成犯罪。
2.民事責任如何處理?
如果賣家沒有為其提供淘寶服務,則該公司與賣家之間的法律關系也就不存在了義務和責任上的關系,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代運營商是基于雙方的合作關系而為被侵權提供了服務。且在服務過程中,代運營商不存在過錯,亦未造成賣家損失,應當免責。本案中代運營商也沒有過錯。但因被侵權而產生損失的,則要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體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四條“提供網絡服務的企業或者個人不履行維護其合法權益義務時,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九十六條“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排除他人侵害,或者在收到有關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以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等條款。
3.代運營中會產生哪些經濟糾紛?
案例:淘寶代運營公司對 A公司的網站提供技術支持,在網站中宣傳店鋪等。雙方達成協議,約定 A公司為淘寶店鋪提供一個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域名。雙方在網店的宣傳中使用了“淘寶”字樣作為廣告。之后該公司再注冊一個新賬號后,仍不停止使用網址登錄賬號。客戶發現店鋪未進行推廣,聯系代運營商請求退款,代運營公司拒絕退款,導致客戶停止經營活動。B公司要求返還其前期費用和賠償損失,雙方未達成一致, A公司起訴要求代服務商返還貨款80萬元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與賠償責任。由于兩家合作關系的不穩定會給當事人帶來經濟上的損失。而且還有可能導致客戶對淘寶不滿意,也會有人要求賠償損失、退保證金等經濟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意思表示。那么在代運營過程中會產生哪些法律糾紛呢?代運營一般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代運營中出現糾紛時雙方均不能協商解決或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要回錢。
4.建議向公安機關報案。
淘寶代運營公司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罪】違反國家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有前款行為,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款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因此可以看出這種行為就已經構成了犯罪,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許多的困難。雖然這是一起案例,但是這起案件中也是非常值得思考的,因為淘寶代運營模式中存在諸多問題,比如在前期缺乏行業背景調查并不知道具體要做什么,不知道多少關鍵詞要如何去選擇產品等內容,很難在合作中得到一個有效且明確的反饋;再加上之前大部分時間里有一些賣家不太愿意透露真實的信息和交易情況……使得案件調查耗時長、成本高、效率低。在這種背景下該案件會如何處理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侵犯商業秘密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侵入或者非法控制,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違反國家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新聞報道服務的合法程序;同時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以上犯罪情節均為惡劣。由此可見國家對于此類案件打擊力度是非常大的呀!--#最高人民法院:侵害商業秘密罪侵犯的客體是商業秘密管理秩序及商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和行業標準;影響巨大等三個方面;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這種情況一般也都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財產性權利等法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該如何處理??下面我們就來具體分析一下這個案例中涉及到淘寶代運營業務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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